1 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天生片区)、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峰城片区)、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柏树片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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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天生片区)、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峰城片区)、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柏树片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天生片区)、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峰城片区)、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柏树片区)(项目名称)已由达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达市农[2024]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024-511722-22-40-71039d,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宣兴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一)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天生片区)拟在天生镇天生社区、西山社区、油石村、新芽村、民主村、塔坝村、七里社区,柏树镇大沙村、峨凤村、太坪寨村、石板梁村、左右场村,黄石乡百花村,共3个乡镇13个村(社区)实施。

(二)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峰城片区)拟在黄石乡太平村、铜鼓村、五梁村,下八镇凉水井社区、平原村、天一村、云观村、长春村,桃花镇鼓石梁村、刘家沟村、三溪村、桃花坪村,峰城镇野鸭村、寨扁社区、板桥河村、龙泉村、天府社区、天龙村,胡家镇花池社区、亮垭村、龙桥村、锣鼓村,共5个乡镇22个村(社区)实施。

(三)宣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柏树片区)拟天生镇进步社区、天生社区、新芽村、民主村、塔坝村、七里社区、马蹄村,柏树镇东岳村、峨凤村、太坪寨村、石板梁村、月潭村,黄石乡百花村、太平村、铜鼓村、五梁村,下八镇凉水井社区、建设社区、米岩村、平原村、长春村,桃花镇桃花坪村、中山村,峰城镇牙石村、野鸭村、板桥河村、龙泉村,胡家镇大池村、亮垭村,共7个乡镇29个村(社区)实施。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含高效节水0.2万亩),其中,天生片区新建高标准农田1.3万亩(含高效节水0.2万亩),峰城片区新建高标准农田2.3万亩,柏树片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配套设施及项目标识标牌等。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本合同生效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并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核验收)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招标设计、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如下:(1)勘察工作:本项目要求的全过程全阶段地形图测量服务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测量、放线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以满足设计、施工、审查要求为准;(2)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审计结算等)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无亏损(限定在近0-3年内)

(3)业绩要求:近3年(一般限定3-5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0至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或农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应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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