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组织飞凤山水厂液氧站增配一组备用液氧罐项目采购活动,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FSX2024090-M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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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飞凤山水厂液氧站增配一组备用液氧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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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一组备用液氧罐(包括配套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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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
详见附件《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飞凤山水厂液氧站增配一组备用液氧罐采购的报价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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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或服务期 |
供货及设备安装调试期1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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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
500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本次货物制造商/货物供应商。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u201c复印件无效u201d或u201c复印无效u201d)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其他资格要求:
设备组装队伍资质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需具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相关报备检验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 2024 年 8 月 16 日 9:00 (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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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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