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曹港矿石公司码头前沿清淤工程 , 项 目 业 主 为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自 企业自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采购人 为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已 具 备 条件 ,现公开邀请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倾倒活动海洋环境影响跟踪检测评估 项目 谈判。
2. 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2 .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矿石码头三期码头作业区,拟对码头停泊水域进行维护性疏浚。码头泊位总长度为 790米,码头前沿设计水深为-25米。根据2024年3月水深测图显示,码头前沿部分浅点已达-23米,码头根部个别浅点已达-21米。疏浚范围长约800米,宽约100米,要求浚后水深-25米,挖方量约为18.3万立方米。
2. 2 谈判范围: ( 1)对施工区域底质沉积物特性和成分进行检验评价并编制报告(2)对倾倒区进行容量评估(3)疏浚施工抛泥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对倾倒区进行跟踪监测并报主管部门,疏浚施工后进行海洋环境综合评价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2. 3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 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区域底质沉积物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并编制报告。同时满足相关规范、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及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施工工期约 135日历天, 跟踪监测 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工期有调整的,按实际调整工期为准。
2 .4 项目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矿石码头三期码头作业区。
2. 5 服务标准: 满足相关规范、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 1)资质要求: 供应商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 监测 能力 。
( 2) 财务要求: 供应商 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初步响应文件 中应附 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 3) 信誉要求: 供应商 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4)人员 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组全体人员 须具有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颁发的全国海洋监 /检测人员培训证书。
4 .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 4 年 8 月 8 日 9:00 时至 20 24 年 8 月 11 日 9: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 . 初步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 初步响应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谈判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 4 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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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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