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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中医医院扩建工程(一期)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8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清镇市中医医院扩建工程(一期)消防整改项目

2、项目编号:2024

3、项目联系人:(请登录)

4、项目联系电话:(请登录)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数量: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采购预算:281651.20元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4)工    期:30日历天。

(5)建设地点:清镇市中医医院巢凤院区。

(6)其他事项:无。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一个月基本开户(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09:00至2024年8月15日17:00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 19 日14: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9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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