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肿瘤防治[2023]119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相关规定。依据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我办对其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决定:将其列入我院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曝光通报其不良行为、禁止其两年内(2024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参加我院非政府采购活动。特此通报,望广大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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