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J
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设备采购(三次招标)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0万元(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1套;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清单。
交货期:自收到比选人发货通知后60天内将合同标的物设备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比选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若响应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响应产品中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的,可不提供本项。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时间: 20 24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2 4 年 08 月 13 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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