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园区老化工区道路两侧绿化提档升级、园区路灯改造及埃迪尔、晔佳企业污水管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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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老化工区道路两侧绿化提档升级、园区路灯改造及埃迪尔、晔佳企业污水管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8 收藏项目
途径: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公安局

地址:泾阳县北环路西段(公安局新址)

联系方式:029-36222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029-8868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9-88680557

陕西明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泾阳县强制隔离收治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埃迪而项目工业废水压力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园区老化工区道路两侧绿化提档升级、园区路灯改造及埃迪尔、晔佳企业污水管道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埃迪而项目工业废水压力管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园区内新建直径250mm的污水管道,管道全长约4千米。具体要求及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146.57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8月,竣工日期:2024年10月

2.1.5 其他: 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240002000028001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埃迪而项目工业废水压力管道工程

拟在园区内新建直径250mm的污水管道,管道全长约4千米。具体要求及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年0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可选)

3.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08月0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2023年08月0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2024年05月0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08 月19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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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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