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南苑餐厅2024—2025年食材采购
3.采购需求(简介):为满足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南苑餐厅(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覆盖约8000名师生就餐需求进行本项目采购。(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有效供应商数量 |
入围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
|
分包一 |
大米、面粉 |
3-4家 |
1+1(备选) |
|
5家及以上 |
2+1(备选) |
||
|
分包二 |
食用油 |
3-4家 |
1+1(备选) |
|
5家及以上 |
2+1(备选) |
||
|
分包三 |
鲜猪、牛、羊肉、禽类及副产品 |
3-4家 |
1+1(备选) |
|
5家及以上 |
2+1(备选) |
||
|
分包四 |
冷冻禽类分割品、冷冻水产、调理冷冻品和小包装产品 |
3-4家 |
1+1(备选) |
|
5家及以上 |
2+1(备选) |
||
|
分包五 |
鸡蛋、干货、调味品 |
3 |
1 |
|
4家及以上 |
1+1(备选) |
||
|
分包六 |
豆制品 |
3 |
1 |
|
4家及以上 |
1+1(备选) |
4.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2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1.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2 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1.2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涉及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只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适用于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五、分包六: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仅销售预包装)(提供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适用于分包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仅销售预包装)且经营范围包含冷藏、冷冻品(提供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适用于所有分包:供应商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至今)没有过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法》的行为或因产品质量受到过有关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从2024年08月08日起至2024年08月15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