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煤油加氢精制装置改造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关于航空煤油加氢精制装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沧分公司[202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沧州分公司航空煤油加氢精制装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50号沧州分公司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沧州分公司原15 万吨/年半再生重整装置预加氢单元改造为20 万吨/年航空煤油加氢精制装置(主要涉及65 台(套/片)设备,其中新增设备49 台、改造设备4 台、利旧设备12台)改造项目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2)1名工艺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的工艺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
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8月8日 15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 17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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