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3]810 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垫江县宝鼎林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宝鼎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抚育修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宝鼎林场抚育修复建设规模面积为17458.5亩,总投资9960208.65元。本项目分2个标段:一标段:抚育修复8488.95亩;二标段:抚育修复8969.55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9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5797032.76元,二标段:4566871.50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号木、伐树、抚育修复、人工转运木材、人工转运采伐剩余物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管护期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一);二标段:抚育修复(宝鼎林场二)。
2.7 其他:投标人可以对以上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仅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后选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4-08-13 17: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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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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