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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铁塔2024-2025年西宁(城中、城东、城北)、格尔木区域室分、微站、传输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8 收藏项目
青海铁塔2024-2025年西宁(城中、城东、城北)、格尔木区域室分、微站、传输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铁塔2024-2025年西宁(城中、城东、城北)、格尔木区域室分、微站、传输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4-1447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室分类专业包括:无源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光纤分布系统、电源配套、传输配套、机房装修等专业的施工服务;微站类专业包括:杆塔(h≤12米)、抱杆(h≤3米)、土建、动力配套、传输线路、市电引入等专业的施工服务;传输专业包括楼宇内室分接入侧传输、微站接入侧传输、小区入局干线传输以及特殊场景下运营商提交的主干接入传输等专业的施工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含质保期24个月),其中服务下单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或(2)因特殊原因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提供服务通知书之日,(3)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作为协议终止日)。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461.6万元(含税)。
实施地域:西宁(城中、城东、城北)、格尔木。
计划工期:收到甲方施工委托后:
开工
完工
1. 新建楼宇项目周期(天)
(1)2 万平以下,20 天
(2)2 万及以上,5 万以下,30 天
(3)5 万及以下,10 万以下,40 天
(4)10 万及以下,20 万以下,50 天
(5)20 万及以上,80 天
2.用楼宇项目周期(天)
(1)2 万平以下,15 天
(2)2 万及以上,5 万以下,20 天
(3)5 万及以下,10 万以下,25 天
(4)10 万及以下,20 万以下,40 天
(5)20 万及以上,60 天
3.对存量室分楼宇进行5G 升级等改造项目的按照开工至完工内验30天进行管控。
4.微站项目自立项后微站单点位最长交付周期15个自然日。
5.传输项目:具体以甲方单项工程要求为准。
流程名称 时间周期要求 工期
起始节点 结束节点
工程实施

质保期:施工保修期为工程终验后24个月。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名60%、第二名40%。
1.3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税前造价的计费标准采用以2016概预算451定额为基准,以此设定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统一报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016概预算451定额
17%
9%
80%
2016概预算451定额
65%
9%
10%
2016概预算451定额
28.3%
9%
10%
报价折扣限价表(含税)
产品类型 单位 最高限价折扣 增值税税率 报价权重
室分施工(含机房、新型室分)
微站施工
传输接入(含综合接入及主干接入)
注:安全生产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2023年1月11日下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费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通信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费费率为2%。其中安全生产费、规费、文明施工费不打折。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含动力配套、室分、传输、微站等项目),合计金额不低于250万元;须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签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结算单或框架合同+发票的以框架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1.4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5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A.(1)投标人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一名)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两名)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两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B.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队伍中须具备相应的特种施工作业证件人员并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应资格证书(电工证至少两名、高处作业证至少两名);
C.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由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机构提供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供应商须提供与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以上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可以1人同时具有A项中(1)和(2)证书要求,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1.6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室分、微站、传输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青海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还在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后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登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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