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标的:泡沫混凝土专用胶凝材料
本次采购预计量:合计3万吨(贵林站及花源站10000吨,德源站及安德站4000吨,青白江站4000吨,龙泉站、梓宁站及隆立站合计8000吨,简阳新站2000吨,思源K站2000吨)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9月-2025年8月泡沫混凝土专用胶凝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人:成都建工赛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供货期限:2024年9月-2025年8月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响应人资格及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标的物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已注册的试用及以上分供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响应单位须为可开具适用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4、如分供商在采购人发布的所有采购项目中累计已报名而未参与响应的(无任何理由)次数超过2次(含),采购人有权对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予以“不通过”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响应人若中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需求量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参选保证金以及其他相应的处罚。
(二)生产商(含授权经销商的生产厂)生产设备及仓储要求
1、生产设备要求:具备立磨、球磨或其他类型磨机等生产设备,生产效率高,磨机粉磨参数可调,具备筛分和选粉工艺等,具备远程监控;粉磨站产能不低于50万吨/年。
2、检测设备要求:原则上应具备粉体矿物组成、化学成分、活性指数、安定性、流动度、比表面积和细度等指标的检测设备(不满足上述情况应送外检完成相应指标检测,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
3.仓储要求
物料有明确分类与详细标识;仓储环境整洁;配备搬运设备(应配备装载机或类似设施);建立相应的仓储管理系统单种产品的库存能力应大于2000吨。
五、采购时间节点
本次采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1日17时00分;
本次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暨评审时间为:2024年08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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