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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郊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望胜村、德新村;

2.3建设规模:衬砌渠道28条,总长17.555公里;建筑物1座;修缮田间道路12条,总长5.655公里;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287天;

2.5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6334478.9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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