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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高速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和平大街B口(设备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8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高速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和平大街B口(设备部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5万元

5.最高限价:160.5万元

6.项目概况:第一组景观雕塑为绿水青山,尺寸约为长度 87.3米*局部高度5米*局部宽度3.9米,雕塑主要以异形钢结构为主,具体要求详见效果图,

第二组雕塑为吉祥物车宝雕塑组合,尺寸约为长度16米*局部高度 5.5 米*局部宽度1.2米。需要根据绿园区吉祥物的相关平面文件仿制三维立体仿真模型,具体要求详见效果图。

7.项目地点:和平大街高速口B口

8.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为准)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4年 08月 09日至2024年 08月 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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