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洛浦县学校内涵式发展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洛浦县第二中学:(1)社团建设,(2)北京手牵手,爱心书籍包52套,(3)校园文化建设;2.洛浦县第一小学:(1)校园文化,(2)青少年筑基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近半年的资信证明及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近一年(新成立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新成立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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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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