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安徽联通ICT项目WLAN设备集中采购,包含千兆WLAN-AP设备约360台、千兆WLAN-AC设备约9台和POE交换机设备约46台及光模块约140个。最终采购数量以买方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1.2采购预算:100万元(不含税)。
1.1.3合同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该协议下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协议上限金额,二者中有一项满足即该协议终止。
1.1.4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应答人承诺为准)
1.1.5交货地点:安徽省16个地市(买方指定地点)。
1.1.6保修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具体以应答人承诺为准)
1.1.7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1.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室内高密-1”AP产品不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为1254元/台、“WLAN AC 主机 集中转发AP数量512”产品不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为44391元/台、“16口POE交换机”产品不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为3200元/台,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3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应答人拟应答AP产品须具有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拟应答AC及POE交换机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试用批文)。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2.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同类产品(包括AP、AC及POE交换机设备三款产品,可不在一份合同中)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合同业绩中包含AP、AC及POE交换机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仅计取AP、AC及POE交换机设备部分的金额;如合同业绩证明无法区分金额的,则不予认定)。
1.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和结算证明材料需体现与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须为“AP、AC及POE交换机主机设备”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应答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AP、AC及POE交换机主机设备”应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的代理授权证明(若应答人为AP及AC设备制造商的,仅提供POE交换机主机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即可,以此类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将被否决;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仅接受制造商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2.9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8日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安徽联通ICT项目WLAN设备集中采购,包含千兆WLAN-AP设备约360台、千兆WLAN-AC设备约9台和POE交换机设备约46台及光模块约140个。最终采购数量以买方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1.2采购预算:100万元(不含税)。
1.1.3合同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该协议下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协议上限金额,二者中有一项满足即该协议终止。
1.1.4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应答人承诺为准)
1.1.5交货地点:安徽省16个地市(买方指定地点)。
1.1.6保修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具体以应答人承诺为准)
1.1.7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1.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室内高密-1”AP产品不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为1254元/台、“WLAN AC 主机 集中转发AP数量512”产品不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为44391元/台、“16口POE交换机”产品不含税单价的最高限价为3200元/台,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3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应答人拟应答AP产品须具有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拟应答AC及POE交换机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试用批文)。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2.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同类产品(包括AP、AC及POE交换机设备三款产品,可不在一份合同中)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合同业绩中包含AP、AC及POE交换机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仅计取AP、AC及POE交换机设备部分的金额;如合同业绩证明无法区分金额的,则不予认定)。
1.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和结算证明材料需体现与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须为“AP、AC及POE交换机主机设备”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应答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AP、AC及POE交换机主机设备”应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的代理授权证明(若应答人为AP及AC设备制造商的,仅提供POE交换机主机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即可,以此类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将被否决;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仅接受制造商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2.9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8日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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