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30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3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汕尾校区采购电梯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9月1日到2027年9月1日提供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分别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一年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合同可续签,每次续签时间为1年,续签不得超过2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上述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相关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5)已按本项目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时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7)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类别含:电梯维修,许可级别:B级或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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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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