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 项目###街商铺垃圾整治及餐前垃圾上门清运 预算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街商铺垃圾整治及餐前垃圾上门清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街道辖区内目前统计###街商铺共有1500多家,涉及###路,体量大,业态广,分###街道落实收运单位,确定收集人员,配置收运车辆等,按规定时间完###街商铺上门收集和清运工作。2****公司对辖区已实施餐前湿垃圾分类且纯净度较好的小区开展每天的上门收运工作,输送至苗桐菜场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并做好该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网上磋商,磋商人必须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8)供应商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磋商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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