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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技术保障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

2.项目名称:大鹏新区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零肆万元整(¥1,04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  壹佰零肆万元整(¥1,04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大鹏新区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不存在“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核实为准);若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则对此项资格不做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8日00:00至2024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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