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综合管控平台实施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华能煤炭产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本项目基于华能集团和华能煤炭产业数智化发展总体要求,在已有的煤炭产业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煤炭产业的综合管控平台的优化设计、迭代开发及部署实施工作,以全面提升煤炭产业各煤企、煤矿的业务管理、决策分析、协同控制、可视化展示为一体等综合管控服务能力,支撑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和数智化转型发展要求。
2.2 建设地点
北京市、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3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数据采集、数据管理、生产管控、安全管控、管理驾驶舱、GIS一张图及可视化、运维管理、移动应用等模块的优化设计、迭代开发及部署实施服务。详细要求见技术方案。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综合管控平台实施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2.5服务期
框架有效期1年。单个订单签订后7天内启动工作,同时根据订单服务需求进驻现场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内容,平台部署和实施技术服务须在120天内完成,质保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煤矿综合管控平台或煤矿综合一体化平台的煤炭类相关业绩项目,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①合同首页、②签订时间、③签字盖章页、④合同金额、⑤能体现服务内容关键页、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并提供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具有信息技术、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至少1份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煤矿综合管控平台或煤矿综合一体化平台的煤炭类相关业绩项目,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①合同首页、②签订时间、③签字盖章页、④合同金额、⑤能体现服务内容关键页、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且合同内须能体现其为业绩负责人或提供委任书等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8 月 8 日9:00起至2024年 8 月 14 日17:0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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