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威远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建设生态护岸 44 公里、生态步道6公里、生态沟渠 32 公里、生态隔离带3平方公里、河道垃圾清理3万吨、污水管网 10 公里;对河道清淤全长 23.65 公里,清淤量约80万方立方米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测绘、底泥勘测、底泥检测、管道物探及内窥、初勘、详勘等。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招标设计),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金额: 16286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水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0万的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或河道治理或防洪护岸综合治理或流域综合治理)勘察设计业绩。
注:1个设计业绩和1个勘察业绩算1个勘察设计业绩。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本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4)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方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8月 30 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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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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