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中东项目设备检验检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中东项目设备检验检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中东项目设备检验检测项目
项目概况:青岛公司现有设备150余台,类别为履带吊、高空作业车、卷扬机、牵引车、液压平板车、叉车、塔吊与汽车吊等起重运输设备,投标方需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方要求对青岛公司场地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其检验报告真实有效力,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标准。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中东项目设备检验检测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4-HGCBGXZX-ZX-GCFW-0685/01
发标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2.资质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范围应包含QD1或QD2或QD3,上述范围需同时包含ND1。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特种设备设备检验服务验收完工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服务验收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首页、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7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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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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