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射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监测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2024年9月-2025年8月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湖水源地取水口及补水口水质进行监测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的需求)
6.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7.服务地点: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或具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证书(CNAS)
(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今的任1个月社保材料(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社保材料)
(3)按照《关于做好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盐环办〔2022〕88号)要求,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尚在整改期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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