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循环经济与新能源布局规划设计服务—产业分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UP)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循环经济与新能源布局规划设计服务—产业分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积极落实国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发展要求,推动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落细落实,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促进新区循环绿色发展、支撑全面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的发展定位,滨海新区循环经济与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将作为滨海新区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规划的实施,推动滨海新区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区域内水循环和能源多级利用,明确新区主导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链条及重点方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循环经济与新能源布局规划设计服务—产业分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循环经济与新能源布局规划设计服务—产业分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B.提交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企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8月7日09时00分到2024年8月14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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