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阶段性保证担保服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阶段性保证担保服务招标公告
阶段性保证担保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阶段性保证担保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4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要求 1.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并按照****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辽宁省区域内开展业务。 2.与沈阳下辖行政区以及沈抚新城不动产登记中心保持合作联系,以便于我中心开展业务。 3. 担保服务机构能根据我中心需求选派专人到我中心办公地点办公,派驻本中心工作人员需要有从事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多年从业经验,并遵守我中心的作息时间和相关规定; 4.未来在沈阳地区设立办公场所并有专职服务我中心的业务部门及风控法律处置部门。 5.有充足的代偿能力,在担保责任内代借款人偿付应还的逾期本金、利息和罚息及相关费用。 6.担保期间,我中心有权对担保服务机构的资金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担保机构如实提供财务报表等情况。 7. 担保服务机构应在中心指定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照当年担保贷款余额的千分之一存入保证金。 二、服务内容 (一)担保服务机构为我们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为: 1.为中心发放的符合保证担保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 2.保证期间为自我中心发放贷款之日起至借款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之日止,如我中心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则保证担保履行期限相应提前; 3.担保服务机构保证的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二)我中心对担保服务机构提出的其他要求: 1.借款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超过一月时,我中心及贷款受托银行应积极采取措施催收,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担保服务机构; 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担保服务机构同意代借款人按期偿付应还中心的本息和罚息; 3.担保服务机构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我中心的要求,帮助我中心追收借款人债务;   履约时间:3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