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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 西吉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494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949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吉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一标段 有机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2242 详见招标文件 1585094  
西吉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标段 有机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2561 详见招标文件 1810627  
西吉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三标段 有机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2197 详见招标文件 1553279  
数量合计: 7000 预算合计: 4949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07 11:20:10 至 2024-08-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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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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