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辽2×350MW智慧热电联产机组配套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已经由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通住建审发〔202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7854381.41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一)项目名称:通辽2×350MW智慧热电联产机组配套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福兴路(辽河大街至柳荫路)
(三)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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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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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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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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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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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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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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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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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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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00436600362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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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2×350MW智慧热电联产机组配套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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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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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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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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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4381.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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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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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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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004366003625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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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2×350MW智慧热电联产机组配套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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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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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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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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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7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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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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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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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告发布媒体 |
| (请登录) |
| 四、资格审查 |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7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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