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剂烘干过筛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氧化剂烘干过筛设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交付。
2.4项目概况:改造现有一套氧化剂烘干过筛设备。
2.5招标范围:改造一套氧化剂烘干过筛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培训、预验收、验收等总的承揽,并包含备品备件及针对设备采购产品的附件及技术资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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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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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相关信息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如ISO9001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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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2023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公司成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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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2.在地方政府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3.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涉及诉讼及仲裁,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货物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无诉讼及仲裁,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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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7日上午9:30至2024年8月1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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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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