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平阳县鳌江镇溪头至枫林低等级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平阳县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以 平四好办〔 2024 〕 2 号、平交〔 2024 〕 1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 本 项目起点位于溪头,终点位于枫林,路线长 6.02 公里。按照四级公路 ( Ⅱ类 ) 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15km/h ,路面宽 4.5-7.0 米,路基宽 5.5-8.0 米,路肩同步硬化,新建护栏 950 米。设计主要内容为老水泥路面病害整治后加铺 5cmAC-13 细粒式沥青砼面层,路面设计荷载为标准轴载 BZZ-100 ,同步完善沿线交安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 793.0264 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719.369 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91.7503 万元 。
2.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施工标段, 项目主要内容 : 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施工 。
2.3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 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2. 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 是
2. 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本项目属于由工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 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 建筑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具 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 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 4 年 08 月 07 日 至 202 4 年 08 月 28 日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0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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