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等渠道解决,招标人为聂拉木县希峰明珠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n。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466㎡,总建筑面积75553㎡,含住宅建筑面积43188㎡、公寓4642㎡、商业21905㎡、社区邻里中心5818㎡,住房套数合计 423套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管理: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466㎡,总建筑面积75553㎡,含住宅建筑面积43188㎡、公寓4642㎡、商业21905㎡、社区邻里中心5818㎡,住房套数合计 423套等;
2.3项目管理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管理、监理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合约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与绿色施工管理、现场组织协调管理、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管理: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全过程项目管理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具备近五年(2019年至今)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具备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其中一项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管理:
获取时间: 2024-08-07 00:00 -- 2024-08-12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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