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标人承接的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第二批一体化提升泵站(泵井)泵站(泵井)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土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中心位置。本项目是针对土海流域水体污染现状、生物异质性条件、污染物截污问题等现状情况,进行土海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海一期水质提升工程、土海二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土海三期生态保育工程、坝边河水质提升工程和顶社河综合整治工程。环湖截污工程主要收集村污项目中,未能截污的居民直排土海的排污口,截纳居民污水、以及土海周边村落的排污水口,截纳初期雨水,截纳排水沟内旱流污水,经调蓄池汇集后用泵送入再生水厂,主要工程设施包括:1、河沟截污井;2、环湖截污管(渠);3、调蓄池出水压力管及泌头海泵站(泵井)出水至调蓄池压力管;4、一体化提升泵站(泵井)。
2.2 招标内容
根据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秀屿片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工程一体化提升泵站(泵井)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以确定采购单位。具体招标技术规格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③资格要求:制造商至少具备生产制造一体化泵站(泵井)或潜水泵制造资质,代理商需提供一体化泵站(泵井)产品制造商授权及相应代理销售的证明及资质(含制造商资质)。
④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有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涵盖一体化预制泵站(泵井)或泵的生产或销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8月6日18时00分至2024年8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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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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