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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等渠道解决,招标人为聂拉木县希峰明珠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466㎡,总建筑面积75553㎡,含住宅建筑面积43188㎡、公寓4642㎡、商业21905㎡、社区邻里中心5818㎡,住房套数合计 423套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1项目名称: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 2.3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466㎡,总建筑面积75553㎡,含住宅建筑面积43188㎡、公寓4642㎡、商业21905㎡、社区邻里中心5818㎡,住房套数合计 423套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资金来源:拟通过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等渠道解决; 2.7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8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3.1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 3.2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和不良记录: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证,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四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以上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4-08-07 00:00 -- 2024-08-12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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