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车购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所需采购1辆多功能消防车辆。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金额(人民币)约11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辆的采购、设计、制造、包装、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及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税费、上牌费等全部工作内容。同时应协助招标人完成车辆上牌、车辆保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等工作。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现场交付、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拟投消防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函)。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4 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提供一个已验收合格消防车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6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7 投标人所投货物应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应具有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定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截止时间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9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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