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安县拆除还建应急安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2-520324-04-05-465223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省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正安县凤仪街道桃园社区朝华苑、文昌苑、瑞丰苑、如意苑、德盛苑、兴隆苑;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64万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16.09万平方米(暂估)。主要建设住宅应急安置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等附属工程;2.1.3计划工期:22个月;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2.1.5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81441.24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9410.703万元。2.2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1、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2、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批复手续;3、协助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等,现场服务等工作。(2)施工招标范围:1、施工前准备项: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围墙等;2、施工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直至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组成的联合体能达到3.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08-07 00:00至2024-08-13 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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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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