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原为:“设计费=实际批复的投资总额×中标费率”,现更正为:“设计费=经财政部门评审后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中标费率”。2.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经财政部门评审的审核招标控制价”,现更正为“经财政部门评审后的施工招标控制价”。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