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盐聚合物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抗盐聚合物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集中采购定商定价公开招标,现在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项目涉及一级物资抗盐聚合物(物资编码:12011001),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共分5个标包,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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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地区分公司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最高限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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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庆油田 |
抗盐聚合物 600~1200万 白色粉末 |
1522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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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抗盐聚合物 1200~1600万 白色粉末 |
1549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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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抗盐聚合物 ≥2500万 白色粉末 |
1628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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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疆油田 |
抗盐聚合物 600~1200万 白色粉末 |
1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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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抗盐聚合物 1200~1600万 白色粉末 |
16500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包1-3送货到大庆油田作业现场,包4-5送货到新疆油田作业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按照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实际需求为准。
2.4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并且涵盖中国石油集团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供应商库内生产企业资质,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状态及其拟投标产品状态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中止”、“终止”、“暂停”或“冻结”的均无效)。
有效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以评标首日,初步评审期间,电子采购2.0系统状态为准)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包含招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通过认证的分子量必须与所投标包对应的分子量一致。
3.3自2022年至开标当日(不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4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以上要求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 年8月1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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