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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为:场景屏蔽及安全管控硬件产品生产代工项目,采购人为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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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标的物及数量:
1.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见比选公告1.1。 各标包中选1家,不限投,限中1个标包。中选原则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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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标包1: 2.1应答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信号干扰类设备相关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2.3应答人须自身为工厂或拥有超过50%控股的工厂;自身为工厂的证明材料: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台贴片机的采购证明材料;拥有超过50%控股的工厂证明材料:至少提供该工厂1台贴片机的采购证明材料且须提供该工厂的营业执照和应答人与该工厂的控股证明文件。 2.4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应答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应答截止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财产冻结(影响本项目履约)、被暂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标包2: 2.1应答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信号采集类设备相关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2.3应答人须自身为工厂或拥有超过50%控股的工厂;自身为工厂的证明材料: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台贴片机的采购证明材料;拥有超过50%控股的工厂证明材料:至少提供该工厂1台贴片机的采购证明材料且须提供该工厂的营业执照和应答人与该工厂的控股证明文件。 2.4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应答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应答截止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财产冻结(影响本项目履约)、被暂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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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3.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23时00分至2024年08月09日23时03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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