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灌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堆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陆域用地总面积18.1791公顷,主要布置有纸浆、废纸堆场,木片堆场,卷钢堆场,建材堆场,铁矿砂、石灰石堆场,机制砂、碎石堆场和生产辅助设施。本工程堆场年设计通过能力为500万吨。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GH-JL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对上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范围内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面层、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环保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临时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造价等和工程其他事项配合管理。
2.3监理服务期
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其中:对应施工工期约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企业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水运工程(对应施工造价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监理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5)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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