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工作,主要涵盖复合肥装置、尿素装置、水溶肥装置以及本次验收项目,涉及一套四级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为液氨),原应急预案备案表,风险级别为较大[较大-大气(Q2-M1-E1)+较大-水(Q2-M1-E2)]。
2、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占地69.6 亩。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在长松路以南、安徽思敬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东、合肥中聚合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北。
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6343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包括:1套20万吨/年高塔复合肥装置、仓储、配料厂房、办公楼、控制室、分析化验室、变电所、总图运输、全厂给排水及工艺外管、消防水站、污水预处理装置等公辅设施。验收内容如下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大气环境
|
DA0 01
|
投料和破 碎、筛分
|
颗粒物
|
集气罩+袋式 除尘器
|
高塔生产过程投料口半封闭(设置集气罩),熔融、混合、破碎、筛分及包膜均为全封闭设施,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处理后合并引至造粒塔排放
(排放高度 120米)
|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氨气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的排放限值
|
| 熔融、混 合、
|
颗粒物 氨气
|
管道负压抽 风+袋式除尘 器+水喷淋
|
||||
| 造粒
|
颗粒物 氨气
|
--
|
||||
| 冷却和破 碎、筛分
|
颗粒物
|
管道负压抽
风+袋式除尘 器
|
||||
|
包膜
|
非甲烷总烃
|
管道负压抽 风+活性炭
|
||||
|
厂房
|
颗粒物
|
/
|
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 排放限值
|
|||
|
地表水环境
|
中盐安徽红四
方肥业股份有 限公司排口 (DW001)
|
pH 、COD、
BOD5 、SS、 Np-N
|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
理后汇合循环废水一起经 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联熹污 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联熹污水处理厂接管 要求
|
||
|
声环境
|
破碎机、辊压
机、空压机和冷 却塔等设备运 行时产生的噪 声
|
声级
|
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
以及减振垫等,设置单独的 空压机房等措施
|
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产区域
|
含油废抹布和 手套
|
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交环 卫部门统一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
||
| 废包装材料
|
定期由物资公司回收
|
|||||
| 废机油
|
分类收集于专 用的 危废桶 或袋,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定期交与有危 废处 置资质 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
|
||||
| 废机油桶
|
||||||
| 废活性炭
|
||||||
| 废润滑脂
|
||||||
| 废保温棉
|
||||||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处理
|
/
|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泄漏
① 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必要时将置物架设置在托盘内; ② 加强液态物料运输/转运管理。 2、火灾 ① 配套充足的消防器材,开展消防演练; 3、危废泄漏 ① 危废库地面、裙角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 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② 危废库安排专人管理, 并记录台账; ③ 各桶装危废应置于托盘内,托盘有效容量应能满足单桶物料泄漏的容纳能力; ④ 桶装危废单层码放,禁止多层堆叠; ⑤ 危废库贮存能力有限, 当库存量达到 3.2 吨左右时, 即与危废处置单位联系外 运处置; ⑥ 加强危废的转运管理,避免转移过程出现倾倒。
|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无
|
|||||
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1575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包括:1套5万吨/年脱氯硫酸钾生产装置、1套10万吨/年液体氯化钙生产装置及界区内的公用工程设施。验收内容如下:
| 污染源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采取的环保措施
|
验收要求
|
备注
|
||
| 废水
|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循环冷却废水一起进入循环经济园联熹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
|
厂区排口达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联熹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接管水质要求中没有的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值
|
“三同时”
|
||
| 废气
|
曼海姆硫酸钾生产装置
|
投料、原料落料废气
|
1套废气收集系统+袋式除尘器
|
“三同时”
|
本项目硫酸钾生产中产生的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
“三同时”
|
| 中和废气
|
--
|
曼海姆硫酸钾生产过程中和、破碎、筛分、包装工序全封闭设施,废气由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与投料、原料落料共用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
| 破碎废气
|
1套废气收集系统+旋风+袋式除尘器
|
|||||
| 筛分废气
|
||||||
| 成品落料、包装废气
|
||||||
| 曼海姆炉复分解反应废气
|
1套氯化氢收集回收系统+二级碱喷淋
|
曼海姆炉出口与管道全封闭,未被回收的氯化氢和硫酸雾气体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后分别经3根40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
|
||||
| 曼海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
--
|
低氮燃烧+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
曼海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参照《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有关限值 ;
|
|||
| 氯化钙生产装置
|
反应罐反应废气
|
反应罐废气出口与管道全封闭,氯化氢挥发气体采用碱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反应罐废气出口与管道全封闭,氯化氢挥发气体采用碱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氯化钙生产中产生的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和表5中的排放限值;
|
||
| 盐酸储罐大小呼吸气废气
|
经收集后引入氯化钙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再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经收集后引入氯化钙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再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
| 噪声
|
各类生产设备、风机、泵、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
|
对于新增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三同时”
|
||
| 地下水
|
分区防渗
|
按“分区防渗”要求,落实不同区域的防渗措施:
(1)一般防渗区:生产办公楼、控制室;混凝土防渗层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6,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其防渗层性能与1.5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地面进行防腐 (2)重点防渗区:硫酸钾生产装置区、氯化钙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处,场平挖方材料及原始土层+土工布+2mmHDPE土工膜(K≤10-7cm/s)+土工布+防渗混凝土层12cm+防腐涂层,车间修建污水截排沟连接事故池,车间截水沟应按要求进行防渗 (3)设置3座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
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至可接受水平
|
“三同时”
|
||
| 风险防范
|
风险防范措施
|
装置区、储罐区
|
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
“三同时”
|
||
| 本次扩建项目事故状态下废水新增1个93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600m3的事故废水池;
|
/
|
“三同时”
|
||||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为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编制单位,且没有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截图,至少三张,分别包含环评工程师数量、近三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经批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5个记分周期失信记分情况)
3.响应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国内化工行业有2家竣工环保验收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国内化工行业有2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5. 响应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6.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否则,其响应无效。
7.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名录。
8.不接受代理商以及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响应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