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JZ
项目名称:尤溪县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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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谈判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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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服务 |
贰年 |
203000.00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4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加盖公章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 (注: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相关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 谈判 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提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应由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授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