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情况 1.****局委托**务对工业企业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主要是对废水废气排放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的排放企业、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比对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危废鉴别鉴定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监测。监测结果为执法人员固定违法证据,供应商服务为环保执法辅助类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权。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 序号 采购内容 金额(万元) 包组1 废水废气排放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的排放企业、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等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比对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固废危废鉴别鉴定 25 包组2 废水废气排放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的排放企业、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等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比对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固废危废鉴别鉴定 25 2.技术要求 (1)具备水和废水、生产废气(包括锅炉废气、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等)、土壤和沉积物、噪声、油气回收、机动###路移动机械尾气、固废和危废的监测能力。 (2)成交服务商负责现场样品采集、运输、测试分析等整个监测流程,采样和分析方法必须符合污染源监测的规范; (3)标准方法须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要求。 (4)监测质控工作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固定污染源监测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以及监测方法标准的规定。 3.成果要求 成交服务商在现场采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检测报告和质控相关资料,报告一式两份(另提交电子报告文档)给采购人。《监测报告》上交清单应包括监测报告、监测委托**样照片或视频录像的扫描电子版、实验室检测及质控措施原始记录电子版,以上原始表单须加盖成交服务商公章。 (二)费用说明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每个包组25万元,包括交通费、差旅费、采样费、检测费、报告编制、人工劳务费、安全生产及相关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并含税金。 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公司,###****局委托**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由于政府环境管理要求变化或其它一些不可控原因而取消且还没开展的检测业务。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二、投标商的资质要求 (一)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当是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如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查询结果截图。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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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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