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范围及要求: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招标方电子汽车衡调试维护项目。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对电子汽车衡调试维护的最低技术要求,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基础上,投标方应充分参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供符合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3.投标人提供的技术、配件应是成熟的、先进的,不得使用试验性的设计和产品,确保招标方设备正常运行。 4.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和要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5.本技术规格书、有关书面文件、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有同等效力。
2.具体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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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工期/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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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年 |
结算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财务公司承兑2.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根据服务进度,乙方每季度按照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签字的确认单确定结算金额,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凭发票挂账后付款;
谈判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报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资质要求: 具备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资质;
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6.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审小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23:5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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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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