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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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4-020 项目名称###市秀英区永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一年或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5))在“****网站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网(http://********/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在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9)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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