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部危险品库区安防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202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2.3建设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告警系统、动环检测报警系统、综合管理平台、综合布线系统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与建设。
2.4招标控制价:¥1616341.30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陆仟叁佰肆拾壹元叁角)
2.5要求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2.6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本工程涉及所有施工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成立满3年且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取消相关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业绩要求:无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及诚信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黑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记录并截图)及招标人供应商行业禁入名单的企业。
3.9供应商须为入库企业,提供登录成功后网页截图。
3.10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0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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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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