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异氰酸酯、聚醚带量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采购项目:本期带量招标项目标的物主要为异氰酸酯、聚醚(组合),需求计划均属长实集团所属单位委托采购物资。标的物用于钢管黄夹克(聚氨酯泡沫塑料)防腐保温层,性能用途、技术特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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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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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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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11 |
管线防腐材料 |
121101 |
三层PE防腐材料 |
(2)预估采购金额:预计总采购金额169.5万元,目前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
(3)采购单位: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交货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5)交货地点:甘肃省……
(6)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2.2 招标范围
(1)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异氰酸酯、聚醚带量采购,标的物为12大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采购物资品种规格见公告“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3 质量及其他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2 :技术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 制造商/代理商。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代理商的投标;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投标,若投标品牌不唯一时,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能够出具同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有效,否则否决该品牌所有投标。
3.3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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