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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北侧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5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北侧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3-2485N3608052

项目名称: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北侧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4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4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4)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允许2个)独立法人组成。(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除磋商文件特别说明外)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印章或亲笔签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3)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4)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5)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6)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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