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城区绿化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YZ
2.2工程名称:潢川县城区绿化节点提升工程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潢川县城区。
2.5项目概况:对城区道路外侧节点进行绿化提升,包含:1、宁西南路东侧绿化带栽植工程;2、东方半岛节点提升工程;3、发展大道路北节点提升工程;4、黄国路节点提升工程;5、万汇龙东边节点提升工程;6、新人民医院门口节点提升工程;7、弋阳路金桂酒店对面游园景观工程;8、弋阳路金桂酒店对面游园绿化工程;9、京九大道绿篱补栽工程;10、弋阳路金桂酒店旁绿篱补栽;11、潢川宾馆节点提升工程;12、京九大道新建花坛绿化;13、城区“迎中秋、庆国庆”布展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14、新八大街及潢光路人行道外侧绿化提升工程。
2.6总投资额:5833886.10元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容;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条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人员须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以来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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