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功能化共价有机框架材料
1.2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一批功能化共价有机框架(COF)材料主要用于核素分离,共包含两类:第一类是通过化学接枝方式引入功能性官能团的界面改性COF材料;第二类COF材料的结构特征是基于离子交换过程引入特征官能团。
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次采购一批功能化共价有机框架(COF)材料主要用于核素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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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 |
名称 |
技术指标 |
采购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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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O@COF-PDAN |
AO负载量:5±2 wt% |
2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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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A@COF-1 |
BA负载量:25±3 wt% |
1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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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p@COF-SO3 |
Np负载量:5±2 wt% |
3 kg |
注:材料制备所需的COF单体或前驱体,含有氨基/氮羟基(AO)、硼酸基(BA)等特征官能团的试剂,耗材均由供方自行采购或制备。
(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采购需求章节采购技术要求)。
2.2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
2.3交货/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5为提高我院非招标采购效率及成功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方将暂停6个月内供应商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取消供应商资格。
(1)通过审核报名但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累计超过3次的。
(2)明显超过经营范围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多次、重复报名,恶意扰乱我中心询价秩序的。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08月05日—2024年08月08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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