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4年度北河口水厂老厂混水机室更换4#水泵机组项目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项目概况: /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货物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元):931200
2.3交货期: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接采购方实际订单后180日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南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8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8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另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商唯一专项授权书,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水泵机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发票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8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得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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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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