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新都区斑竹园第二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监理 / 标段已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8-510114-04-01-656877】FGQB-0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都区斑竹园第二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2.2 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都区斑竹园第二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近期土建按 5.0 万 m³/d 规模建设,设备分阶段安装(本次一阶段设备安装2.5万m³/d)。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6815.5㎡,规划总建筑面积5288.07㎡,总平绿地面积约32658.1㎡;2.4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监理服务;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2.若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和市政监理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起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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